行政诉讼阶段化构造改良论——基于程序正义与诉讼经济之双重价值诉求
作者:
梁君瑜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关键词:
阶段化构造
诉之阶层要件
单层阶段诉讼
程序正义
诉讼经济
摘要:
基于程序正义与诉讼经济的双重价值诉求审视我国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审前准备及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可以发现:起诉条件因部分吸纳诉讼要件与本案要件的内容而呈现“高阶化”之弊病,这使得本该后置审查的诉讼要件与本案要件面临重复审查与程序不公之窘境,进而走向诉讼经济与程序正义的反面;诉讼要件则因缺乏明确的审查阶段,或游走于审前准备阶段而丧失两造对抗辩论的充分程序保障,或与本案要件并行审查而架空案件过滤功能。为消解以上困境,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诉讼之阶段化构造加以改良,亦即形成分别对起诉要件、诉讼要件、本案要件进行相对集中审查的立案阶段、程序审理阶段、实体审理阶段,并明确上述诸要件的功能定位及各阶段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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