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能权的法律属性
作者:
李遐桢
王虹玉
关键词:
用能权
法律属性
财产权
摘要:
用能权是我国深化能源消费改革的产物,它是为了保护环境而拟制的权利,其产生的理论基础是"外部不经济性理论",它是经济学上创造的权利,属于技术权利而非自然权利.用能权虽始于行政许可,但不能说明它属于行政权;它能够交易,具有经济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用能权的客体是用能指标,它不符合物的基本特征,决定了用能权不可能是典型物权;用能权主体享有对用能权的全面支配,具有所有权的全部权能,也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在权利属性上更似所有权,可以类推适用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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