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全区县(区)社科联学术活动(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2月24日至3月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社科联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莫玉婷,0771-5869797,18878732055
附: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全区县(区)社科联学术活动(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方案.docx
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广西县区社科联学术活动项目
(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方案
为确保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社会科学普及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广西各地实际,制定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广西县区社科联学术活动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如下: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广西县区社科联学术活动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部分)预算资金111万元。其中:2017年全广西县域发展研究课题111万元。资金分配详见《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广西县域发展研究课题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表》。
自治区社科联2017年广西县域发展研究课题(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分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