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百日攻坚”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66号)文件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会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不在名单范围内的,由其他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统计。
二、调查摸底内容
本次调查摸底主要调查各社会组织党员情况、党支部成立情况以及理事会成员情况,请各社会组织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情况调查表》(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理事会成员信息表》(附件4)。其中附件2涉及的党员仅为社会组织中专兼职人员(专职人员是指专门在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是指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以外的其他兼职人员,如兼职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理事、常务理事等)的党员,不包含单位会员党员和个人会员党员;附件3所述的流动(兼职)党员数是指社会组织中兼职人员的党员数。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扩大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的部署要求。各社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指定专人做好相关材料填报工作,会长(理事长)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积极配合调查摸底。
(二)认真如实填写。各社会组织要认真领会文件要求,按要求做好摸底统计工作,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上报自治区社科联,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换或邮寄至自治区社科联学会部(交换号:83,地址:南宁市新竹路5号,邮编:5300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kllxzz@163.com 。联系人:韦海峰、张强,联系电话:5863506、586884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名单.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表.xlsx
4.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理事会成员名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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