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与征求新闻媒体意见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2017年5月3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南宁召开《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与征求新闻媒体意见座谈会。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梁颖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冯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方芳,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沈德海,自治区社科联副巡视员刘俊出席。《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组部分成员参加。
《条例(草案)》论证会邀请法律和社会科学方面的8位专家参与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社会科学普及是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十分必要。专家们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条例(草案)》的内容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针对社会科学普及中各部门的职责,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和形式,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场馆、对外交流等保障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征求新闻媒体意见座谈会邀请广西日报社、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等12家媒体参加,各媒体代表对《条例(草案)》中的媒体责任、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建设与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梁颖分别在立法论证会和媒体座谈会上对各位专家和媒体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要求立法起草工作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研究、消化,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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