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空抛物侵权诉讼的复合结构——基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范分析
作者:
李迎春
[1,2] ;
杜庆华
[3]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可能加害人诉讼救济
复合结构
摘要:
“具体侵权人”的确定一直是高空抛物侵权案例中的难点。《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由可能加害人予以补偿”的规定,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原则思路。然而,该规范的司法适用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诉讼角度而言,为了明确“可能加害人”,满足侵权诉讼“明确的被告”要求,可引入行政诉讼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敦促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从而将高空抛物侵权案例带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和“可能加害人”的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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