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期刊信息
刊名: 广西社会科学
Guangxi Social Sciences
主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4-6917
CN: 45-1185/C
邮发代号: 48-68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曾用刊名:广西社联通讯 & 社会科学探索
创刊时间:1985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4)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1 > 03 >

论高空抛物侵权诉讼的复合结构——基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范分析

作者: 李迎春 [1,2] ; 杜庆华 [3]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可能加害人诉讼救济 复合结构


摘要:

“具体侵权人”的确定一直是高空抛物侵权案例中的难点。《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由可能加害人予以补偿”的规定,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原则思路。然而,该规范的司法适用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诉讼角度而言,为了明确“可能加害人”,满足侵权诉讼“明确的被告”要求,可引入行政诉讼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敦促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从而将高空抛物侵权案例带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和“可能加害人”的迷宫。

上一篇:刑法中的被害人基本理论界定
下一篇:我国现阶段再生资源产业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绿塘里1号 邮编:530022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901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