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期刊信息
刊名: 广西社会科学
Guangxi Social Sciences
主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4-6917
CN: 45-1185/C
邮发代号: 48-68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曾用刊名:广西社联通讯 & 社会科学探索
创刊时间:1985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4)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20 > 01 >

论粤港澳合作中行政协议的法律规制

作者:柳飒

关键词: 行政协议; 粤港澳; 国内法; WTO规则;


摘要:

粤港澳合作中的行政协议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实践,既是中央集权、事权分立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又是香港、澳门两个单独关税区与作为内地地方政府的广东省政府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与一般区域性行政协议存在很大的区别。区域性行政协议是一种平等的公法契约,其本质特征在于各缔约方的平等参与身份。而地方政府间的行政协议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计划,属于行政活动。基于粤港澳三地存在两层平等合作关系,粤港澳合作中的行政协议应当同时受国内法与WTO规则的规制。在国内法上主要对行政协议缔结权、协议内容与协议程序的规制,而在WTO规则上,粤港澳合作中的行政协议要遵守WTO基本原则及其具体规定。 
 

上一篇:人类基因安全是一项独立的刑法法益吗?——基于否定论的立场
下一篇:马克思历史目的思想新探

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绿塘里1号 邮编:530022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901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