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要件体系对定罪证明标准的影响-以引入阶层式犯罪构成体系为核心
作者:
李昌林
;
兰江
关键词:
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建构
解构
摘要:
定罪证明标准是建构与解构、证实与证伪、静态判断与动态推理多维互动的结果.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缺乏解构的逻辑基础,忽视以证伪方法为核心的出罪机制,在推理过程中片面强调静态的形式印证,这些缺陷造成了认定犯罪信息的不对称,并且使裁判带有一定的恣意性.阶层式构罪思维则能与定罪标准实现契合,它为建构与解构的统一、证实与证伪的结合、静态与动态的衔接创造条件.在相关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引入阶层式犯罪构成体系,法官就能够理性地认定犯罪,使裁判符合确信无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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